昨日(29日)上午,西安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宣判。法院判处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犯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单位受贿罪,数罪并罚,决议履行罚金人民币3050万元;被告人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2月至7月,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先后与西安地铁三号线个标段施行工程单位签定低压电力电缆供货合同。被告人王志伟为下降公司制造本钱,决议以不合格电缆假充合格电缆向施行工程单位出售,获取不合法利益。一起,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因产能缺乏、活动资金紧张等原因,还经过其他企业代为出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贴上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名称、品牌、合格证后销往西安地铁相关施行工程单位。经审计,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出售电缆所触及的不合格电缆金额为38402300.23元,库存待售不合格电缆金额为2291043.6元。
另查明,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经过被告人王志伟、赵志刚、韩增永、王堪吉向14名国家作业人员受贿合计人民币42.7万元。被告人王志伟在担任长江高科电缆署理出售人员期间,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给予3名国家作业人员资产合计人民币58万元。
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判定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犯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单位受贿罪,数罪并罚,决议履行罚金人民币3050万元;被告人王志伟犯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单位受贿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议履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150万元;其他7名被告人犯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单位受贿罪,别离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二年又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2017年3月13日,一名自称是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员工的网友宣布贴文:《西安地铁你们还敢坐吗?》。贴文称西安地铁三号线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整条线路所用的电缆“偷工减料”,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以次充好”,将70平方的电缆用95平方类型进行包装,并提供应地铁施工方。贴文宣布后敏捷成为社会重视焦点。
2017年3月16日,西安市政府做出回应称,现已将随机取样的5份样品送检。3月20日,西安市政府发布抽检成果:5份电缆样品,均为不合格产品。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西安市委市政府表明,在确保三号线安全运作的前提下,活跃施行整改,争取用最短的时刻对问题电缆悉数替换。
2017年6月,国务院决议依法依纪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情严峻问责,依法依纪问责处理相关当地职能部门122名责任人。
2018年1月24日,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悉数完结替换,并于2018年3月14日按照国家标准完结竣工检验,同年4月16日西安地铁三号线运营安全经过第三方评价,电缆整改作业全面完结。